澳門電召獲經營100個特的
澳門特區政府完成經營特別的士的審標工作。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第58 / 2016號行政命令,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“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”簽署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。有關批給期限8年,首批50部特別的士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投入服務。
收費較低設備足
2014年底“黃的”退場後,當局就特別的士經營重新招標,其後有三家公司遞交投標書。審標委員會根據營運管理及服務計劃、電召費、預約費、失約費及管理經驗五方面指標對投標書評審。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收費較低,亦提出優於承投規則所訂條件,包括所有特別的士安裝Wi-Fi無線上網設施,供乘客免費使用;安裝車載自動診斷系統,以檢測車輛的運行狀況。此外,提供後備客戶服務中心,以便在重大事故時提供臨時服務及數據備份。 參與“特的”競投的勵澳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電召費及預約費均為15元,失約費為5元,但“澳門電召”僅收5元電召費。經綜合評分,最終由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批給。
兩項服務須達標
按計劃,該公司首階段提供50部的士營運,餘下50部,於營運起始日起計一年內陸續投入服務。承批人可因應社會對特別的士的需求情況申請延期及數量,但延期不得超出營運起始日起計3年,否則承批人僅可按照其已獲發執照經營。承批人每年須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繳付回報,每個執照為6000澳門元。合同中亦訂定“最低營運車輛數量”及“接聽來電比率”兩項服務標準,倘若承批人提供的服務標準不符合規定,須承擔相應的責任,包括罰款及解除批給合約。
兩年後可提調費
承批人可於營運起始日起2年後提出調整服務費,政府將根據其經營成本及服務質素,並參考消費物價指數、運輸業薪酬水平、燃油價格等作綜合考慮。
新公司研網絡叫車
該公司未來除了電話叫車之外,將提供手機應用程式、網絡預約等新型等叫車形式,同時提供“大型的士”、“無障礙的士”,以滿足不同乘客需求。公司這段時間以來,參考鄰近地區叫車行業的經驗,正在研發新型的叫車服務平台,未來,除電話,可透過網絡、微信、手機程式等多種方式預約叫車。方便居民及遊客提前規劃行程,減少等候交通工具的時間。目前計劃設三個月試運期,日後車資可以現款、澳門通或信用卡支付。
多用七人車接載
100部電召的士分兩期投入運作,首期先投入50部。同時,針對輪椅出行、攜帶大件行李出行的乘客,在率先投入的50部的士中,設有5部無障礙的士和10部可放置4件大型行李的“大型的士”。絕大部分的士採用節能環保油電混合7人車,提供環保、舒適、寬敞的空間,以滿足不同乘客的需求。
該公司首批購置的無障礙的士部分車價會由政府承擔。
特的不容周街兜客
該公司的車輛以服務廣大居民為主,不會於賭場、口岸等站頭候客,會更多於街區、醫院、長者院舍等佈置車輛,故初步想在各區有40-50個合法點,讓車輛靠站接載客人,方便不同區域客人叫車,縮減前往接載時間。但因本澳路窄車多,街區闢出大量合法車位較困難,該公司希望爭取到十多個站點,開展相關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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